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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消协:旅游慎选“网购” 购物莫忘索留发票

2014年02月03日 09:41

保定市消协透露,春节七天假期即将开始,忙碌了一大年的市民纷纷筹划着快乐出游,陪同家人一起逛街购物。该协会依据以往春节消费投诉受理情况提醒消费者,旅游慎选“网购”,购物要养成索要、保留发票的好习惯。

如果您计划出游,一定要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交通、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看清经营范围,签订详尽的旅游合同;要理性消费,慎选“网购”、“团购”旅游产品;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险。遇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旅游项目、路线或行期变更时,要依法理性维权,冷静面对困难,合情合理地表达合法诉求,避免因维权方式不当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旅游者在出行中还应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尊重当地宗教和民族习惯,做文明旅游者。

如果您春节外出消费,要养成索要、保留发票的习惯,谨防商家设置的陷阱。这些消费陷阱包括:一是以不开发票可获赠礼品或饮料等诱导消费者不要发票,若发生纠纷,消费者提供不出证据(此类行为餐饮类居多);二是发票上不填品名而以代码代替,一旦出现问题,令消费者无法举证(此类行为手机、家电类居多);三是借口当时发票用完,要求几天后再来补开,以避开7日内退货“规定”;四是以经营者之间的购销合同代替发票,这类问题主要发生在家具商场,一旦经营者撤柜,有的商场就宣称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私下交易,与商场无关;五是借口已向消费者提供了降价、打折优惠,如再提供发票则要消费者提供税金;六是故意填错购物日期或品名;七是发票不盖公章,或发票店名与售货店名不符。

责任编辑:申华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0203/401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