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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消协发布警示:购买商品房须“慎之又慎”

2014年01月13日 07:58

安居乐业是人生一件大事。为了维护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商品房销售中产生的消费纠纷,市消协日前发布2014年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房时要“慎之又慎”,留意7方面问题。

其一:证照齐全

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其二:房屋产权

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置时要谨慎,切不可贪小利,最好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

其三:房屋质量

消费者购房时必须在不同时段、不同气候下对房屋质量做严格调查,对房地产商的信誉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自己购买的房屋质量万无一失。

其四:配套设施

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消费者在购房时应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污等设施配套情况。

其五:周围环境

房屋所处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一些目前较偏僻之处,但若在政府计划开发范围内,则具有升值潜力;若是马上搬迁居住,则要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光照充分、绿化好、污染小、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

其六:售后服务

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问清房屋的维修,水、电、气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要求地产商把上述各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

其七:依法维权

购买房屋后一旦发现问题,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交涉不成的,可持有效证据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工商、住建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颉培培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0113/393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