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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火车站地下停车场 收费标准最终得到统一

2014年01月10日 08:14

12小时以内收费5元

12—24小时收费7.5元

本报讯1月5日,火车站地下停车场开始收费。该停车场对超过12小时至24小时以内的车辆,收费10元。部分车主反映,对此情况,收费7.5元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1月8日,经过保定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对相关文件的解读,收费标准终于统一。

保定市物价局保价行费字(2000)第8号文件规定:“小型机动车停车收费5元/辆/次。每次以12小时计算,超过12小时至24小时以内的,在相应标准基础上加收50%。”对此,1月8日,保定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作出详细解读:车辆停车12小时以内收费5元,超过12小时至24小时以内的,在5元基础上加收5元的50%(即2.5元),收费共计为7.5元。每次以1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之后的收费都是在前一基础上加收2.5元。

保定市物价局与火车站综合治理办公室就此进行了沟通。火车站综治办表示,将督促该停车场收费处在1月8日完成整改,按照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解读后的相关规定收费。

该停车场收费处回复,由于要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要对收费仪器进行更改,这项工作已在1月8日完成。另外,该工作人员称,将退回之前多收取的停车费,多缴费用的车主可到收费处申请,停车场收费人员会通过电脑监控核实,如情况属实,将给予退款。

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被多收取了停车费的车主刘女士说:“退不退钱不重要,问题解决了就好。停车场收费标准有相关规定,就应该按照规定办。”

责任编辑:马策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0110/392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