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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定龙潭花园被"逼走"的物业说句话
2014年01月09日 09:35新闻前情:位于乐凯南大街的龙潭花园小区,本是一座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居住区。然而,由于七成以上居民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于今年年初被迫撤离。如今,失去了秩序维护和卫生保洁服务的龙潭花园小区,环境几乎和“花园”二字沾不上边了。(详见本报1月8日A10版)
见过不少业主“炒”物业的新闻,也曾站在业主的角度探究过一些小区物业的不当做法,昨日看了这条消息,真心想为物业说句话。
首先,咱得弄明白,业主和物业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雇佣与被雇佣、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尽管说归根到底是经济关系把二者联系在了一起,但双方都本着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原则才能实现双赢。物业千方百计算计着怎么从业主身上、小区公共利益身上捞钱肯定不对,但业主以种种理由或干脆没有理由来拒缴物业费也是不对。
文中提到,有居民说龙潭花园小区的物业之前十来年的管理还是不错的,那么,出现居民欠费的原因在哪?如果是物业在安保、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不到位,拒缴费用情有可原,但现实似乎并非如此。如果是因为收费按月还是按年的问题,则完全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解决。要知道,物业不是福利机构,而是盈利机构,人家是公司,公司要赚钱天经地义,而现在一个小区七成居民不缴纳费用,别说赚钱,亏损早已是定局了。
记得去年笔者所在小区物业也要求上涨物业费,由原来的两毛多上调到四毛多,得到了绝大多数业主的支持。物业上门征求意见时,人家只说了一句话:“十年前聘用一个保安每月700元,现在得1500元,真得涨点了。”的确,物业的理由成立,业主自然支持。龙潭花园小区的物业撤离之前,物业费还是两毛五呢,真的不高。现在人家说要恢复服务要涨到五毛,也可以理解。
当然,每每总有一些小区的居民以十分自我的理由拒缴物业费,常见的是:我家丢了自行车,物业有责任;我家进来过小偷,丢过东西;我的车被划了,物业不管……笔者以为,此类问题物业是否有责任那要看服务协议中是否有相关规定。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要物业保证小区内不会丢失哪怕一辆自行车,那得需要什么级别的安保措施?得需要多少安保人员?几毛钱一平米的物业费支持得了吗?
最后,还得劝小区业主一句。咱保定的物业市场目前并不成熟,也就是说您想找一家物业公司接手的难度很大,因为市场上没有很多单纯做物业的公司可供选择,因为大部分小区都是开发商留下的人在做物业。而即使有公司愿意接手,恐怕看到前任面临的种种问题,人家也会在费用和约定上有所考虑。小区因老物业撤走后新物业难寻导致混乱几个月的例证不是一个两个。没办法,既然现实如此,所以不如与现在的物业好好协商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马策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0109/391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