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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维修金使用率仅为1%

2013年11月02日 09:20

屋顶漏雨了,只有顶层住户同意维修;要拿到维修金,需历经鉴定、审价等约10个步骤……在昨日的《北京法治发展报告》发布会上,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 秘书长宋宝程称,截至4月30日,全市已累计归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42.19亿元,但由于资金支取程序复杂、且需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等原因,全市维修 资金使用总量仅为4.49亿元,使用率仅为1.33%。

针对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报告》建议立法明确物业产权和物业管理权责,政府增设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加强划转后维修资金的监管并制定《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

责任编辑:戎圣安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3/1102/359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