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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范围或于10月底扩大个人住房只对新房征收
2013年09月02日 09:18央广网北京8月3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本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中央台记者就在现场。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的报告中,有这么一句话:下半年需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五是继续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在随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所做的报告中,也有一句差不多一模一样的话。
楼继伟:第三个方面,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扩大个人住房消费税改革试点范围。
从以上两个关键经济部门一把手的表态中,不少网络消息就给出看似合理的推断,称房产税试点今年下半年将扩围。情况真是这样吗?房产税试点今年下半年一定能够推进吗?
从2011年上海、重庆开启房产税试点时代以来,在记者参加的多次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年度工作会议上,“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句话几乎每一次都出现文件中。所以媒体以此判断,房产税继续扩围似乎有一点儿“过度解读”。那么房产税试点扩围究竟会在何时重启呢?长期关注房地产市场的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透露,从他们得到的消息以及市场预期综合判断,房产税今年10月底到11月初扩围的可能性非常大。
张大伟:从我们了解到的,包括我们从市场预期来看的话,再叠加最近这些政府部门领导表态来看的话,最近很快实行的可能性很大。应该会在十月份到十一月份,房产税有实质性的扩大试点的举动。
杭州、南京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成为新试点。不过现在大家至少可以放心的一点是,就算改革试点继续推开,也只会针对新购买的住房。但是在未来一两年的时间里,存量房被征收房产税是一个大势所趋。
责任编辑:李昂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3/0902/324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