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地产新闻 > 保定新闻 > 《兴华苑廉租房分房未满月被转租》追踪
《兴华苑廉租房分房未满月被转租》追踪
2013年07月23日 07:55兴华苑廉租房分房不足一个月,就出现了明令禁止的转租现象,记者调查时竟通过中介租下一套廉租房(本报7月22日报道)。对此,保定市住建局称,将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
7月22日,保定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建局在获悉此事后,已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一旦发现有骗租行为,立即予以清除,而调查结果也将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
上午11时许,保定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下文简称“两房”中心)负责人称,此事经本报报道后,该中心当日上午就召集工作人员召开了讨论会,确定了调查程序。
该负责人称,“两房”中心已经派专人对转租房(兴华苑小区8号楼1106室)的住户信息进行了解,并将其身份证信息等进行了备份。接下来,要核实该住户的入住条件,如果查实确属骗租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此外,该中心将对小区内所有住户的入住信息,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13时许,“两房”中心负责人证实,经过初步调查发现,8号楼1106室的住户应为一名残疾人,确切结果还需要进一步核实。但此前记者调查时发现,该房出租者四肢健全,而且自己驾驶一辆崭新的银色桑塔纳轿车。
16时许,“两房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向本报索取了租房合同复印件。
保定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早在兴华苑分房之初,该局就查出400多个廉租房疑问户,该局也希望能与本报合作征集线索,欢迎广大读者提供复兴苑经济适用房、兴华苑廉租房的骗购、骗租线索。
保定市“两房”中心举报电话:2089549;本报举报电话:2057966。
责任编辑:李楠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3/0723/299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