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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梯发生事故物业公司应担责
2013年06月30日 07:01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通常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状态下运行,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到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小到蹦极用的绳索,都在此列。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表示,近来连续发生的多起电梯安全事故表明,维护保养是重要环节。据了解,5月深圳(楼盘)罗湖某大厦电梯事故是由于维护保养人员违规使用液体润滑油对制动器进行润滑,导致电梯制动能力降低。针对类似问题,法律明确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承担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作业人员资格;维护保养过程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落实现场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又如,针对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问题,法律作了专门规定,如果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一旦发生事故,物业服务单位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特种设备安全法提出,公众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依照规定,儿童乘电梯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饭店、家庭等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来源于经登记的正规渠道。
责任编辑:张欢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3/0630/283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