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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及17市4月底前公布农民工住房保障准入办法

2013年03月08日 14:13

我省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有了明确时间表。记者3月7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出台,根据该方案,成都及德阳、绵阳等17个地级城市,应在4月底前研究制定当地农民工住房保障准入办法,明确准入程序、准入条件和租金标准并公布,其他县(市、区)应在6月底前完成并公布。

此前,我省已出台《2013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并明确,将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对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此次出台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房源、分配、规划等细则。

关于房源,方案明确,各市(州)、县(市、区)要对2013年竣工交付待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清理统计,按可分配房源的20%以上确定向农民工分配的房源情况。

关于分配,准入办法公布和房源确定后,市、县(市、区)应及时发布信息公告,接受农民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分配。各地应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公开向农民工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信息。

关于规划,各地要对当地农民工规模、住房现状及需求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将农民工住房保障需求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统筹安排,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落实。

根据该方案,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落实情况,将纳入省住建厅对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列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监督检查重点。

责任编辑:郑飞飞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3/0308/225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