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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室外气温转高后在供暖期内就可以停暖气吗?

2013年03月08日 10:17

一冬长寒后,进入三月,气温突然连续升高,连着几天撞破15度线直逼20度。在享受春光的同时,有市民敏感地觉出暖气片的变化:从热乎到温乎再到不冰手。于是,也就有了一个比较普遍的疑问:室外气温转高后,在供暖期内,就可以停暖气吗?

3月6日,记者特地问询了市供热办。负责人明确答复,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这个供暖期的起始时间是法定的,不可能发生变化。即使气温再转高,供暖期内也是不允许停暖的。虽然目前法规中对室外气温和供热量变化没有具体的数据指导,但是供热企业可以根据气温变化,灵活调剂供暖热量、时长等。毕竟,早春的气候阴晴难料,如果春寒,供热办还会号召供热企业相应延长供热时间。

负责集中供热的大唐保定供热公司也在做着适时调整,一些集中供热区的居民已经明显感到暖气转温转凉,不过室内气温还保持在20℃左右。供热公司技术部门答复,他们在一些小区设有测温点,根据居民家中温度变化和外界气温变化,适度调控热量。气温走低,增足热量,而气温走高后,则会减量。但目前未出法定供暖期,“停暖”一说绝不可能。

责任编辑:郑飞飞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3/0308/225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