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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严控住房信息查询 专家:规范与监督应当并行

2013年02月19日 07:21

据报道,正当“房叔”“房婶”“房哥”“房姐”争相被曝光之际,多地有关部门日前挺身而出,对“以人查房”做出专门约束,引发争议。如何在保护个人隐私与房产监督之间寻得平衡?

江苏盐城市日前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上午,记者就此问题拨打盐城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以房查人”限制并不多,但“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工作人员:“公开查询和以人查询是两块,你如果说提供某一个地方,具体在哪个小区几零几,想了解一下这个房子的情况,有没有查封,这个信息是任何人提供本人身份证,这个信息是可以公开的。但是如果你想用名字查,比如说你要查一下某某人名下有多少套房子,这个是不可以的。”

福建漳州也在近日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中心副主任肖水斌表示,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肖水斌:“你查别人的房产有几个方面可以查。一个是自然状况。比如说房屋的面积、座落。再一个是限制状态,比如说有没有被查封啊,有没有公检法查封、限定之类。再一个这个房屋的它限权情况,比如说有没有抵压。这些东西都可以公开查询。”

世界各国和地区,房屋登记信息公开范围和口径虽有所不同,但一般都限于“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但在“房叔”“房婶”事件发生的背景下,部分地方出台类似的规定,引发争议。对此,知名媒体人石述思表示,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完善公开官员房产监督管理制度同样重要。石述思:“因为官员是握有公权力的,是对公权力本身的公信力的一种维护,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制度去保护的话,仅仅靠道德觉悟、思想境界这样去约束的话,我觉着不仅仅是伤害政府的公信力,其实也是对官员的不负责任。”

中国之声昨晚通过实名微博、微信发布调查:您赞成“以人查房”吗?您认为房产信息查询口子应该开多大?当隐私“遇到”反腐,赞成者支持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反对者力挺“反腐优先”。微信用户兰州表示应该禁止“以人查房”,不能给犯罪分子留下可趁之机。

有支持禁令的人认为“以人查房”需要设定门槛。微博用户背后一刀专家:法制社会,就要尊重个人信息的保护,只能依法由授权机关查询。

另一方面,质疑新规的人则表示,禁令堵住了监督官员和反腐的路子。这下子,“房姐”“房叔”他们终于可睡个安稳觉了。

微博用户匆匆0518气愤地说,行自己的腐败,让别人都查不到,高招啊!

微博用户唐郎捕貂:保护隐私和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当然要权衡利弊。在目前面临反腐的艰难时期,有条件的开放查询个人房产信息也是有必要的。

还有一些人认为,应该尽快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公开制,这是公众的热切期待,不应该刻意回避。如果官员财产得到有效监督,“以人查房”禁不禁也就无所谓了。

责任编辑:李雯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3/0219/208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