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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诉开发商 却忧“户口房子双失”

2013年02月01日 11:29

从化盛唐翰林国际的业主论坛最近炸开了锅,因为开发商迟交楼,十多位业主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退房,原定1月25日开庭,但开发商在开庭前提交更改司法管辖地的请求,希望有关诉讼由从化改到天河区法院进行审理。业主认为,该项目开发公司对迟交楼问题采取消极应对的方式,从没有就迟交楼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与业主进行沟通,项目一期迟交楼半年也没有进行任何违约赔偿。据记者在项目现场向盛唐物业人士了解,他们承认项目的确迟交楼,目前进行收楼的是一期单位,本应在去年3月31日前交楼的,他们透露项目是由于停工和更换工程队的关系而导致延迟交楼。

根据合同约定,该楼盘二期应于2012年8月31日交楼,至今年2月底迟交楼将满180天可申请退房的期限,有业主预测,今年春节后的二三月二期业主或会加入一期业主的诉讼行列,有业主比对项目公示的预售款专用账户与他们一次性付款时转入的账户,发现他们当时购房付款居然没有打入有关专用账户,只是打入盛唐房地产公司的非监管账户中。广州市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认为,根据商品房预售制度,楼款设置专用账户,按照建筑进度支付工程款,可以有效防止楼盘烂尾,但由于从化盛唐翰林国际业主购房时一次性付款及首期款打入的账户非预售款专用账户,有关资金存在被挪用的风险。此外,盛唐翰林国际的不少买家为外地人,当初购房就是奔着购房入户的目的而去,如果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户口将无落脚地,担心“户口房子双失”。

据从化当地居民表示,盛唐翰林国际位于从化老市区的地段,周边居住氛围成熟,但该楼盘之前已经烂过尾,之后由盛唐房地产开发公司接手盘活,这次再次发生迟交楼的事件,该楼盘命运多舛。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有关事件。

苦主:不满开发商处理问题态度

据记者了解,盛唐翰林国际一二期售出房源不多,总共约有150多户,销售合同约定一期在2012年3月31日前交楼,二期则在2012年8月31日前交楼。去年3月31日前,盛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业主收楼,但业主在现场发现楼盘未通过任何政府验收,不具备交楼条件。楼盘公示的验收文件全部为复印件,且缺少从化市国土房管局盖章。

一位盛唐翰林国际二期业主向记者表示,他是在2011年8月市场鼓吹“从化购房入户末班车”时匆忙购房的,当时开盘声势浩大,人头涌涌,选房时间只有5分钟。由于他是外地户口,在从化当地不能办理贷款,于是他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支付楼款80多万元。他说,不是这次出事,他都不知道原来当初打款的账户非预售款专用账户。由于未到起诉退房的期限(需要满迟交楼180天才可以申请退房),他尚未想到应对方法,因为担心退房后户口也没有了。

这位业主告诉记者,当时从化当地户政也非常配合,签合同带发票就可在从化获得“迁入指标”,可回原籍迁出户口落户从化,不像广州市区一手房需要收楼后才可落户。他无奈地说道,就是因为没户口才想着购房落户,因为没户口贷不了款而要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现在担心“鸡飞蛋打”,楼房和户口都“冻过水”。据律师透露,去年9月起诉开发商的10多户业主,大部分为一次性付款的人士。

盛唐翰林国际的业主对开发商处理这次迟交楼问题的态度也非常不满,每次打电话过去只有简单说一句“楼盘停工,交不了楼”,至于违约金支付及何时可以交楼都无可奉告。

业主担心:

退房会否落户不成

据了解,从化翰林国际大多为外地人,基本都是为购房入户而置业。在从化翰林国际的业主论坛上,除了声讨开发商迟交楼的业主比较火爆外,有关户口的议论也比较多,一个帖子说:“听说今年3月份从化将改区了,将来入户可能更麻烦咯,除非你在这段时间内在从化买到房子,然后直接把户口迁过去,或者可找一个有户口的人给你搭户。”一位二期的业主目前尚未落户从化,他特地咨询律师,究竟起诉开发商退房是否会影响落户。

刘洋律师表示,已落户的业主应该不会有影响,因为就算是退房,由于他们已经落户,退房后就成“空挂户”,这在各地都是普遍的现象,若业主可尽快落到新住址就更稳妥。

二期某单位业主表示,他们非万不得已不会申请退房,因为他们希望最终项目可复建,能够顺利收楼,希望开发商可与业主诚意沟通。

记者踩盘:楼盘停工 仅剩几个人留守

记者于本周一到从化盛唐翰林国际现场踩盘。该楼盘位于从化旧城区,距离最旺的新世纪广场只有3个公交站,周边生活氛围成熟。该项目位于新村北路的一条旁路,从主干道可以看到高高的楼盘工程,天秤仍耸立在楼顶,但项目已完工,路边放着的施工机器为新村北路市政道路改造的机器,市政道路改造的工人聚在一边午饭,对面的翰林国际工地已完全停工。

记者在盛唐物业内询问前台的人士该项目的交楼情况,这位身穿保安制服的人士承认,项目的确是迟交楼,目前进行收楼的是一期单位,但记者在项目外看不到一期单位有装修的迹象。记者再询问迟交楼问题如何解决,这位保安表示,按照合同赔钱,一期已经赔了。不过,记者随后与一期业主求证,开发商从未就迟交楼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据一位从化当地街坊透露,该项目用地是1998年批出的,楼是在盛唐房地产开发公司接手之前曾经烂尾,如今又遭逢不测。一位业主表示,他当时购房就是想着落户,选从化老城区的这个项目是希望将来出租可以获得一点固定回报,但现在如意算盘要落空了。

海珠某盘:一个项目三个收楼日期

楼盘是否能够如期交楼,与工程进度息息相关,如果项目出现停工,势必会影响楼盘的建设进度,最终交楼日期受累。记者最近在海珠区琶洲某楼盘了解到,该楼盘同一期居然有三个收楼时间。一位买家也向记者透露,她分别在去年夏天和去年12月到过该楼盘看楼,两次销售透露的收楼时间都不一样。

据该楼盘销售代理透露,该楼盘于2011年10月开盘,当时设定的收楼时间为2013年5月。2012年3月~6月项目无故停工,随后更换施工队,6月后楼盘复建。去年6月之前售出的单位,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收楼时间都为今年5月收楼,但去年6月后估计收楼时间赶不上,销售合同的收楼时间变成今年8月,随后年尾再把销售合同的收楼时间约定为今年10月。由于该楼盘为带装修销售,楼盘6栋为同一期开发,但收楼时间却分三次,有可能前期收楼的业主会受后期交楼的单位装修干扰。

另类业主:愿意迟收楼 拿走违约金

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标准格式,迟交楼1~180天,每天按违约金万分之一赔偿;迟交楼180天以上,买方可申请退房,超出180天的迟交楼时间,每天按万分之五的标准进行赔偿。对于迟交楼,记者对身边的朋友进行了小调查。

一位买了海珠区某楼房的人士表示,他们单位未来将搬到琶洲,所以他才在那里一个项目三个收楼时间的楼盘买房。他在市区其他地方有住房,他笑言:“只要楼盘不烂尾,迟收楼可以有赔偿,多好啊!”

一位员村某楼盘的业主表示,她购买的单位在2005年左右迟交楼,后来又涉及迟出证,他们一群业主还曾“上路”维权。由于开发商在广州其他区域还有发展项目,开发商按销售合同赔偿迟交楼和迟出证的违约责任,他家拿了十多万元的违约金,当年就买了一辆车,高兴得很。这位朋友认为,迟收楼的确会严重影响一个人的心情,买楼最希望能顺利收楼,她也没想过凭迟收楼的赔偿款可买到一辆车。

翰林国际二期一位业主表示,若事情能顺利解决,无论是收楼甚至是获得赔偿,这是最好的结局,但他们正处于不知何时收楼的煎熬之中,他对事情的发展无任何影响力,只是寄望开发商能有良心,尽快解决事情。

法律小贴士:迟收楼该如何应对

法律界人士表示,买家可以在付款时比对转账账户与售楼现场张贴公示的预售款专用账户,如有不符应立即指出,此举可以防止楼款挪用的风险。

据记者了解,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在出现迟交楼情况时会向买家发出通知书,并说明解决方法。但有时也会出现房地产公司与买家对迟收楼的认定各有异议,通常双方会以法律诉讼方式提交各自的证据,由法院作出判决。

房地产公司有时也担心买家故意躲避签收交楼通知邮件而出现迟交楼情况,不少公司已在大众媒体如报纸上发出收楼通知,以履行其告知的义务。

责任编辑:郑飞飞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3/0201/199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