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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上涨引争议 保定供水总公司回应市民种种质疑
2013年01月11日 07:082012年12月26日,保定市物价局召开“市区居民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之后,引起市民和网友的一片质疑声。2013年1月6日,保定市供水总公司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书面说明,针对市民和网友的种种质疑进行了解释和回应。
多项“其他”费用具体是何费用
保定市物价局公开的《关于保定市供水总公司供水运营成本监审报告》中,几项名为“其他管理费”、“其他制造费核减”、“其他营业费核减”的项目动辄数百万,模糊费用让人看不懂遭到市民批评。对此,保定市供水总公司称,管理费用是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水电费等30余项费用。制造费用和营业费用是企业生产制造及销售供应环节发生的成本。由于成本费用项目较多,为简明反映企业成本,该公司在公开成本过程中采取与物价部门成本监审一致的分类方式对相关费用进行了归集,其中对“管理费”、“制造费”、“营业费”中包含的职工薪酬、保险统筹、折旧费用、修理费用等项目进行了单独列示,而剩余的费用项目在“其他”费用中体现。
季节水价为何未计入成本仍未提及
目前保定市区多个小区的水价早已达到每吨4元、4.5元甚至5元,且保定市夏季用水高峰期还执行季节水价,按每吨3.99元收取。市民质疑,为何这些超出标准水价每吨3.5元的费用没有算进去。
保定市供水总公司解释称,现市区居民生活用水抄表到户价格为3.50元/方,市区居民用户由供水公司直接查收到户的约占居民用水量15%。其余用户由于未在供水公司立户,水费由物业或业主委员会收取。部分小区加价的原因有可能是将小区内部管网漏失造成的总分表差,或高层楼房二次加压产生的费用均摊在用户水费中。
对于季节水价,保定市供水总公司称,实行季节水价的目的是缓解用水高峰期的供水压力,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省内唐山也实行季节水价,此外其他省市实行季节水价的也很多。供水公司执行的季节水价标准是严格按照《保定市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细则(试行)》执行的。对于季节水价中高出标准水价部分为何未计入供水成本,供水总公司给出的书面说明中并未提及。
分公司情况说明与官网显示不符
根据保定市供水总公司官方网站保定供水网显示,保定市供水总公司有10家下属分公司,且大多数分公司与供水总公司为同一地址。这些分公司的盈利情况没有计入到成本监审报告,也受到了市民和网友质疑。
然而,保定供水总公司给出了与其官方网站显示不一致的说法。保定供水总公司称,目前供水总公司共有3家独立经营子企业,分别为尚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尚泉供水科技有限公司和宝水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这几家公司均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并非供水总公司的分公司。其人、财、物及经营管理均独立进行,无论是否盈利,均不影响供水总公司主业成本。此外,管道维护分公司、计量管理中心等均为供水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供水管网维护抢修等工作。
对于市民称为暴利行业的饮用水,供水总公司称,宝水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运营的企业,需要向市供水总公司按照特行用水的价格支付水费,现单价为23.94元/立方米。由于原材料及配送成本上涨,近几年该公司已由微利转变为亏损。然而,保定供水总公司声称并非其分公司的宝水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宝水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划分在了保定供水总公司业务领域内,其产品图片也印有“保定市供水总公司”的字样。
责任编辑:颉培培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3/0111/180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