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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医院成为我市惟一一所新农合农村儿童白血病救治定点医院
2012年12月07日 11:46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增补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市一医院于上月被确定为我市惟一一所新农合农村儿童白血病救治定点医院。
根据有关规定,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标危组全程诊疗费最高限额为9万元,中危组全程诊疗费最高限额为15万元;儿童患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全程诊疗费最高限额为9万元。患以上疾病的参合儿童只有在该院住院治疗期间,才能享受医疗费用补偿。
具体补偿方案为:住院医疗费用没有超过上述最高限额的,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补偿,民政医疗救助对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对象中符合条件的患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补偿;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则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责任编辑:郑飞飞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2/1207/158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