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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10.6”爆炸事件背后 安全监管何处安身?

2012年10月07日 15:45

  这是一段段劳命伤财的记忆,也是一段段饱含泪水与血汗的记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了,保定就发生了数起爆炸起火事件,不管是人们的疏忽大意,还是设备的老化待需更新,或是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到位,事件背后,依旧是那么触目惊心、心惊胆颤。

  居民安全意识淡漠 马虎大意断不可取

  灾害事件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取决于人们的马虎大意,“大意”一词看着那么简单的几笔,但是却会给很多人带来无法挽回的终身悔恨。一些安全常识相信很多居民都耳熟能详,但是,总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对其是一幅满不在乎,当打错已酿的时候也就为时已晚了。

  类似的事件也是数不胜数,2011年西安市南郊科创路十字,一家小吃店发生爆炸。事故夺取了9条鲜活的生命,其中包括一名8岁的小女孩,另还有34人在院治疗,其主要原因是一家餐饮店因液化气罐泄漏发生爆炸。相信该店气罐漏气肯定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为什么不及时修补,及时更新呢?至少不会发生如此惨剧。

  意识不单单要加强,还要提起高度的警惕,当高度的警惕之心占据大脑的时候,马虎也就随之减少。

  谋利益 从商者危险物品更不能投机取巧

  不可否认的是,商人都存在着一定的投机取巧性,为了谋取利益,在不伤大雅的前提下,且又不会造成太多人身和金钱上的损失和伤亡时,还是可取的。但是当涉及到一些危险物品,一定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执行。

  2008年保定曲阳就发生了一起非法制造烟花炮竹的爆炸案,爆炸点位于党城村村西一未完工的民房院内,四间正房东侧的小房屋顶、门墙被炸翻,水泥预制板、砖瓦、屋梁散落一地,少许屋梁飞出几十米外,两具铁棺停放在正房屋前。加上,10月6日的这起非法制造、储存雷管的刑事案件,是不是血淋淋的现实还不够撞击人们的心灵,是不是真要发生在自己身上,才会真正的引起警惕。

  安全监管制度 何处安身?

  不得不承认的是,近年来,国家对违法制造炮竹和雷管的现象已经明文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嫌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雷管等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此严厉的制裁措施,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还是要试图触碰法律底线呢?

  试想,如果爆炸事件没有发生,那些钻法律空子的违法牟利的奸商们,进入口袋的钱会有多少?是不是这些行业的暴利性让那些钻法律空子的人丧失了理性和道德底线?如此种种,让国家的安全监管制度何处安身?形同一纸空文吗?作为一个有正义感和道德感的公民,我们有权利和义务对这些不法行为进行举报,这不单单是打压那些不靠正当劳动而获得钱财的违法分子,也是对深受其害的居民脱离潜在的危险当中,是救人也是救己。

责任编辑:王杜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2/1007/12863.shtml